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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召开“3.15”工商法律法规进校园活动
2013-03-19 10:31  

     本报讯(院通讯社)  2013年3月13日下午,我院2013年3.15消费者维权宣讲会在青华校区召开。出席本次活动并做专题宣讲的是西安市工商行政院长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爱林,工品交易科科长张锦辉,食品监督科科长赵亚继,安分局举报中心办公室主任范利,滦镇工商所所长罗少斌。参加活动的还有我院各系相关辅导老师、学生会干部、各班学委及卫生委员。活动由团委副书记杜海涛同志主持。
     长安分局刘锡民为同学们介绍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什么是传销组织机构,他指出,传销组织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和广大民众利益,为了有效预防传销,为进一步打击传销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我呼吁通过大家宣传传销的危害,对陌生人,网上聊天提高警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为此他提出以下建议:1.宣传禁止条例,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增强防范意识,防止以招聘为由,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进入校园要及时通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做好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关爱引导学生,希望同学们珍惜人生美好时光,学有所成,回报母校,创建美好的人生。随后,食品监管科科长赵亚继提出购买食品时应注意的相关事项。他说,“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对每个人来讲至关重要。同时,他介绍了目前食品体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应向哪些部门申诉。通过了深刻的理论探索与深度的案例分析,警示在校学生应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利。他说,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建议大家在购买食品时应注意一下几点:一、要看营业执照;二、食品许可证;三、有效健康证明(佩戴在身上的或悬挂于墙上);四、不要到校园周边摊贩购买三无食品。

会议最后杜海涛老师对同学们发出倡议,希望通过本次学习宣讲,同学们能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珍爱亲情、远离传销,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合格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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