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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传承雷锋精神 争当雷锋传人”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2014-03-05 11:43  
团发〔2014〕2号

关于举办“传承雷锋精神 争当雷锋传人”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团工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
       为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51周年和“陕西青年志愿者行动”20 周年,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将学雷锋活动不断推向常态化。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传承雷锋精神 争当雷锋传人” 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传承雷锋精神 争当雷锋传人。
       二、活动时间:2014年3月5日至31日。
       三、参加范围:全体在校青年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续写雷锋日记,争当雷锋传人”主题教育活动。各系团工委将学雷锋与深入开展“三爱”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倡导青年学生爱学习,学习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爱劳动,学习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爱祖国,学习雷锋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发扬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挖掘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引导学生续写雷锋事迹、传承雷锋精神。
      (二)开展“公益在我心,文明志愿行”主题实践活动。各系团工委依托学生会及志愿者服务队,围绕文明校园建设,组织青年志愿者于3月5日在青华、含光校区集中举办学雷锋活动日。围绕校园文明行、环境保护、困难帮扶、卫生保洁,典型宣传等志愿服务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务求实效的实践活动,促使大学生以实际行动在校园内倡导热情友善、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为创建文明校园做贡献。
      (三)开展“学雷锋,倡节俭”宣传活动。各系团工委要将学习宣传雷锋艰苦朴素的节俭精神与深入开展“三节”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倡导广大团员青年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做到“五要”和“五不要”,即:要节约用水、节约用餐、节约用电、节约用纸、节约资源,不浪费水资源、不浪费粮食、不浪费能源、不浪费纸张、不污染环境。同时,动员广大师生查找校园浪费现象,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办法。
      (四)开展“微公益—寻找身边的雷锋”活动。各级学生组织利用校内新媒体平台搜寻身边的“活雷锋”。让在校学生努力发现身边的好人好事,并将有关信息@陕青院学生会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学习好榜样”等青年志愿者或志愿服务团队典型事迹。通过微直播学雷锋志愿服务、发布活动照片、开展微访谈等,进一步提升活动影响力。院团委将在3月中旬启动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学院公益人物故事和人物典型的照片、故事等征集活动,并拟在5·4期间予以集中展示。
      (五)持续做好2014年志愿者注册工作。各系团工委要秉承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以系为单位进一步做好2013年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登记、时间认证、记录查询等工作,完成2014年志愿者报名注册、信息管理和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大型赛会)志愿者的招募、选拔与培训等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推动各项活动开展。
      (二)各级团组织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文化宣传栏、网站、微群、院报等主要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学习雷锋精神的重要意义,宣传雷锋式的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营造学习雷锋精神的良好氛围,增强学习雷锋活动的感染力,构筑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
      (三)各级团组织要精心组织,根据青年学生特点,做好主题团日活动的方案策划和组织实施,使活动真正成为青年学生接受和欢迎的品牌活动。并于3月20日前将本系《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报送院团委夏宇老师处。
      (四)志愿服务文化月活动结束后,各系团工委于4月3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与活动总结、搜寻身边的“活雷锋”寻找青年志愿者或志愿服务团队“学习好榜样”典型事迹事迹材料和图片资料报送院团委高鹏老师处。


共青团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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