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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发【2023】26号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奋斗的青春最美丽”青院好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11-20 14:28  

团发【2023】26号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奋斗的青春最美丽”青院好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系(部)团工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部,学生新闻中心,志愿者工作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引导同学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掘校园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楷模,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推动校院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奋力新作为、展示新风采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青院好青年”评选活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奋进新征程,争做青院好青年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时代主题发现培育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的身边好青年,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交流分享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2月

四、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对于创业就业和志愿服务两个方面的典型,可以适当放宽到近三年内毕业的青年。

五、评选条件

(一)理想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二)朝气蓬勃。热心校内外公益工作,团结同学,服务师生,积极乐观向上。

(三)勇于担当。有梦想并勇毅前行,在全面发展、自强励志、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网络文明等方面表现优异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评选组织机构

十一届“青院好青年”评选委员会:

主  任:祁  志、王  珊

副主任:唐  娜、曹刚、高  鹏、张  波、卜建丽、鲍淼芳、薛江泉

委  员:云、李钰、牛德胜、张婷、孙珠琳、聂大川、李青青、赵冰玉

、评选步骤及要求

(一)报名推荐

报名时间:2023年1130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系(部)团工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部、学生新闻中心、志愿者工作部根据评选要求进行初选,在全面发展、自强励志、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网络文明等方面推荐1-3名候选人报名参加。

候选人须填写《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青院好青年”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拍摄制作时长3分钟左右的风采展示视频(视频要求横屏拍摄、音质清晰、画面清晰度不低于1080P),同时提交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和近期生活照电子版2,登记表及事迹材料须同时报电子版及纸质版文档。上报表格及材料须本人签字、所在团组织、党组织审查盖章。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并于20231130前报送团委。

(二)投票评选

   评选组委会根据组织推荐情况,将通过“陕青职院团委”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对候选人进行宣传。经过微信投票,结合评选委员会成员评审意见,选出“第十一届青院好青年”拟定人选。

(三)公示

   评选活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推荐、评选的候选人事迹要真实、突出、感人。院团委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和事迹材料综合确定“青院好青年”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

团委将对评选十名好青年予以表彰奖励。各级团学组织要围绕评选“青院好青年”典型事迹、奋斗故事,开展故事分享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院学生中选拔“青院好青年”活动是我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团学组织要深入挖掘在各个领域里脱颖而出的普通青年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

(二)善于运用媒体宣传。各级团学组织要发挥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型媒体的作用,实施全媒体宣传,力争覆盖到全青年群体。同时,把从全院学生中选拔出来的“青院好青年”的事迹广泛宣传出去,让身边好青年的典型事迹在青年中广为传播。

(三)加强辐射带动。要以选拔活动为契机,积极发现和凝聚一批优秀青年;整合各方资源,在各种时机里适时将这些先进典型推介出来,在各系、各级学生组织开展故事分享,积极带动全院学生崇尚好青年、学习好青年,营造优良氛围。

附件: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青院好青年”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0            

附件: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青院好青年”推荐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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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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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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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个人

事迹

单独附页)

系团工委意见

系党总支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院学生会(社团工作部

学生新闻中心、志愿者工作部)意见

院团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抄送: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各系(部)党总支

共青团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印发

附件【团发【2023】26号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奋斗的青春最美丽”青院好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1)(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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