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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大学生就业:让青春和梦想多一些释放的空间
2014-07-04 15:05  

      【核心提示】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应届毕业生将达11.4万人,往届毕业生未就业人数为1.5万人,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我区有就业需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就有12.9万人。记者王雅静标签:毕业生高校就业内蒙古民企。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应届毕业生将达11.4万人,往届毕业生未就业人数为1.5万人,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我区有就业需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就有12.9万人。如此背景下,广大高校学子们是如何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如何打造属于自己的就业之路?政府及相关部门又为莘莘学子们提供了哪些就业保障?
  就业民企大有作为
  相对于岗位有限的公务员来说,能够进入一家优秀的民营企业,与企业一同成长,已经成为许多高校毕业生的新方向。
  3月10日,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共青团自治区团委在内蒙古大学举行了呼和浩特市专场招聘会。会上,有160余家非公企业为内蒙古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了4600多个就业岗位。拥有内蒙古大学软件工程、内蒙古大学金融学双学位的范晓霞告诉记者:他们珍惜每一个就业机会,只要有相应专业的工作岗位,他们都会选择就业。“先在实际岗位上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然后再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据调查,像范晓霞一样,目前有不少大学生已经深刻地认识到,就业民企机会将更多,发展空间将更大。在招聘会的现场,记者还采访了一些民企工作人员,他们向记者透露:其实,民企更看重的是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敬业精神,除了研发类的岗位要求是研究生以上学历外,其它岗位对学历的要求并不严格。在发展中,企业还为一些有潜力的员工提供职业培训的机会,同时还设置一些晋升岗位,如行政类、管理类的席位,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他们的能动性和创造力。而且,记者还发现,一些规模以上的、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非公企业,很受高校毕业生的青睐。特别是一些就业于民企的往届大学毕业生,不但拥有了光鲜的职位,还享受到了不少于公务员的薪水。
  自主创业政府补贴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今年我区政府专门设立了“本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资金”。该资金专门用于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所需。
  据了解,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区各盟市、旗县也将相应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落实和保障当地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和创业,如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建设、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就业创业实名制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就业创业服务等。
  政策规定,我区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经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认定,一次性给予每人不低于5000元的场地租赁补贴;毕业3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进入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企业的,给予其一定比例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两项补贴均从各级政府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资金中列支。相关项目资金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据介绍,我区还将按月给予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低于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走进基层享受优抚
  最近,我区出台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政策规定,自治区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中录用;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经费从各级政府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在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同时,内蒙古每年将选调一定比例的优秀大学生到苏木乡镇工作;全自治区公务员考录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录总数15%的职位用于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旗县及旗县以下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40%的岗位、盟市及盟市以上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2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据介绍,2013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500名,招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5000名,新选聘大学生村官971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预计新招募350人。
  充分就业政府护航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并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摆在了就业工作的首位。还结合实际,出台了多项系列性的政策,内容涵盖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制度改革、就业指导与服务、基层就业、自主创业以及失业登记等。
  此外,对贫困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实行重点保障。据介绍,各高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和就业确有困难的女大学生以及少数民族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把吸纳大学生就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安排农村牧区和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各级政府确保实现“两个基本解决”,即经过努力,基本解决新一轮扶贫攻坚确定的全区266万贫困人口中大学毕业生的稳定就业问题,基本解决目前占高校学生总数28%的贫困家庭大学生的稳定就业问题。
  同时,为了拓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政府还出台政策,对接收安置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给予贷款、税收、项目支持等方面的优惠。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企业所得税等优惠。对当年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将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编后
  又是一年毕业季。风华正茂、满腹经纶的大学生,即将告别母校,奔赴社会。他们意气风发,他们满腔热忱,或边疆,或农村,或教育战线,或科研阵地……他们决意要拿出骄人的学识,与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前辈们一起,共同建设美丽富饶的国家。
  年轻人有朝气,社会就有朝气;年轻人有光明的前途可奔,社会的未来就一片大好。他们的激情不可灭,他们的热情要赞扬。让年轻成为资本而不是不足,让锐意进取、活力四射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所以,笔者希望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能够拿出百般的慈爱和包容,去迎接那些朝气蓬勃的青年人,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为青年驰骋思想打开更加浩瀚的天空,为青年实践创新搭建更加广阔的舞台,为青年塑造人生提供更加丰富的机会,为青年建功立业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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