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2014〕18号
关于举办“奋斗吧·青年”
—第二届新生校园歌唱大赛的通知
各团工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新闻中心: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朝气蓬勃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我院2014级新生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为广大新生提供展示才艺、张扬个性的舞台,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把丰富多彩的学生文艺活动和学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结合起来,院团委决定开展第二届新生校园歌唱大赛,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奋斗吧·青年。
二、活动时间:2014年10月-11月。
三、主办单位:院团委。
四、承办单位:各系团工委、院学生会。
五、参加范围:2014级全体在校学生。
六、参赛形式:
本次歌唱大赛以声乐类(民族、通俗、美声)为主,参赛选手可以个人形式或团体形式参赛,参赛曲目可编排舞蹈伴舞、乐器伴奏或其他艺术表现形式增强舞台艺术表现效果。
七、赛程赛制安排:
本次歌唱大赛分为青华校区和含光校区两个赛区。青华校区分为海选赛、晋级赛、总决赛三个阶段;含光校区分为海选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青华校区:海选赛阶段以系为单位实行分赛区选拔,报名者参赛,胜出者进入晋级赛;晋级赛阶段分为两场(复赛、半决赛)进行,第一场(复赛)由参赛者通过抽签两两组合进行指定歌曲抽签PK赛,胜出者进入第二场(半决赛),第二场参赛者再次通过抽签两两组合进行自选歌曲抽签PK赛,胜出者进入总决赛。
含光校区:海选赛阶段报名者参赛,胜出者进入决赛。
海选赛评委由各团工委安排,晋级赛及决赛评委由院团委安排。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总决赛阶段胜出的十名参赛者将获得“校园十佳歌手”荣誉称号。
九、活动要求:
(一)各系团工委要精心策划、认真筹备,做好大赛各阶段的宣传推广、组织报名、赛事组织等各项工作。海选赛阶段各系团工委、学生分会要做好本赛区观众及大众评委组织工作和其他本赛区的各项赛务工作。
(二)本次大赛提倡作品的艺术性、独特性,能代表个人或团体的较高水平。内容要能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体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和高雅的审美情趣。
(三)本次新生校园歌唱大赛是我院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团工委、学生会一定要深刻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深入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赛区海选及后续参赛的各项工作,务求使本次活动切实收到实效。
共青团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