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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发〔2023〕3号关于印发《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文化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3-03-06 16:44  

二)审批备案程序1.各组织主办或承办活动前,需提前一周提交《学院学生活动审批报备表》至相关管理主体审批或备案。2.临时性活动,及时补填相关审批手续或备案,原则不得超过活动举办后三天。第五条 为了使文化活动和课堂教学在内容相衔接,学生文化活动开展一般不得占用上课时间,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第六条 开展学生文化活动需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一)各主办单位在筹划活动时要考虑安全因素,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在活动过程中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

(二)凡在校内室外开展规模超过1000人以上,或室内规模超过600人以上的学生文化活动,须由所属团工委或相关部门审批后,报保卫处备案。

三)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校外文化活动,需活动主办方相关领导签署意见,团委审批,报学工部备案后,方可开展。

(四)有明显安全风险,或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的,应立即暂停或取消活动,并做好学生疏导、应急处突等工作。第七条 关于学生活动现场,按照统筹管理、有序使用、确保安全、自我服务的方式,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八条活动主办单位要重视活动宣传,通过全程、适度和高质量的宣传,扩大活动的育人效果和校内外影响力。第九条学生文化活动经费管理本着“厉行节约、科学规范”的原则使用,严格遵守学院财务管理规定。(一)活动前应做好经费预算,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财务结算和报销工作。

(二)校园文化活动不以赢利为目的,活动主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活动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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